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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葡萄上进行农药登记的一些植物生长调节剂信息及使用注意事项 [2013/6/24 17:35:27] 来源: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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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西及黄土高原综合试验站
陈锦永 刘三军 顾红 周增强 蒯传化 于巧丽
 
 
  科学合理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是葡萄高效栽培中的一项积极措施,但过度使用则会产生诸如果穗和果粒过大、过密,影响果实品质;穗轴及果柄严重硬化易落粒,影响外观;残留超标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等副作用。本文列举一些在葡萄上进行农药登记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信息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1 葡萄上登记的一些植物生长调节剂信息
 
  植物生长调节剂种类多,进行登记的厂家也比较多,有的调节剂在葡萄上所登记的产品剂型和有效成分含量有多种,现仅列举一些葡萄生产中常用的厂家登记信息(未在国内葡萄上进行产品登记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如乙烯利、脱落酸等未列入),见表1。
 
 
 
 2 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注意事项
 
  在葡萄上科学合理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以促进葡萄扦插枝条生根和提高成活率,促使一些品种无核、提高坐果和增大果粒,从而达到丰产、优质、高效的目的。但其应用效果常因品种、气候条件、生长状况、综合管理措施等的差异而不同,甚至产生相反的结果,因此,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时要慎重,应根据葡萄品种特性和生长状况科学合理使用,切莫机械照搬以下表格中登记的用药量,更不可滥用。
 
  2.1 重视配套栽培技术
 
  植物生长调节剂不是营养物质,更不是灵丹妙药。要想使葡萄丰产、优质、高效,必须结合配套的栽培管理措施,加强土、肥、水管理,重视有机肥和钾肥的施入,加强疏花疏果,控制负载量。
 
  2.2 注意葡萄生长状况和环境条件
 
  葡萄品种、长势、树龄不同,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效果也不同,有些品种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没有增大效果甚至会出现一些副作用,如弱树弱枝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效果并不好。使用时的温度、湿度、天气等环境条件对使用效果也有影响。因此,在某地某一品种上的成功经验,在其它地区应用时,仍需先进行试验,然后才能大面积推广。
 
  2.3 注意使用时期
 
  要根据不同目的,选择合适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并在合理的时期使用。同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时期不同,效果可能不同甚至相反,如萘乙酸在葡萄生理落果前使用有疏果的作用,成熟期使用则有防止果粒脱落的作用。
 
  2.4 注意使用浓度和次数
 
  植物生长调节剂在葡萄上使用要控制使用次数,把握使用浓度。葡萄全生育期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如赤霉素普遍用于促进有籽葡萄无核化和无核果粒增大。根据日本经验,巨峰系葡萄无核化时通常使用2次,但与氯吡脲(CPPU)结合应用时只处理1次即有很好效果,CPPU的使用浓度一般不超过10mg/L。
 
  2.5 注意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残留问题
 
  许多国家对某些植物生长调节剂有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不管是鲜葡萄或葡萄干,都不能超过进口国的法定容许量。国家允许使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一般毒性较低(微毒或低毒),使用后经雨水冲淋和降解,在果实中无残留或残留量极少(残留量不超过最大残留限量值即MRL值),对人体和环境是安全的。但有些植物生长调节剂在果品中有残留,尤其是在使用浓度较高的情况下,残留更多,使用时应注意,如乙烯利(催熟剂),一些国家规定在鲜食葡萄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mg/kg(欧共体、日本)及2mg/kg(美国),在葡萄干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5mg/kg(欧共体、日本)及12mg/kg(美国);氯吡脲(CPPU)在葡萄中最大残留限量日本为0.1mg/kg,澳大利亚为0.01mg/kg,其他国家(美国、韩国、墨西哥等)为0.03~0.06mg/kg;赤霉素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日本)及0(不得检出,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美国和欧共体对赤霉素尚无最大残留限量规定。
 
  2.6 无公害、A级绿色食品及AA级
 
  绿色食品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要求按国家有关葡萄标准规定,无公害食品、A级绿色食品允许使用低毒无公害植物生长调节剂,但果实中的残留量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有关残留标准;AA级绿色食品不允许使用任何有机合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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