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山葡萄酒生产历史悠久,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九十年代中期,低度甜葡萄酒在市场上走俏,山葡萄酒行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至2002年底,生产企业数量增至近300家,葡萄酒产量超过5万吨。规模企业已经形成,品牌优势明显,产品档次适合各层次消费者,许多品牌获部优、省优和行业名牌并有出口,山葡萄酒已成为我国葡萄酒行业独具地方特色的品牌,被列为吉林省的支柱产业,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然而,随着葡萄酒行业的快速发展,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主要是一些厂家受利益的驱动,钻市场经济过渡阶段法制不完善的空子,生产假劣葡萄酒,以低廉的价格冲击葡萄酒市场。此外葡萄酒生产企业之间缺乏行业自律,一些企业大打价格战,造成产品质量下降,引起了行业内专家对山葡萄酒的质疑和媒体曝光,使正规山葡萄酒生产企业受到极大的伤害,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败坏了山葡萄酒的声誉。
为正本清源,扭转吉林省山葡萄酒管理上的混乱,维护山葡萄酒的声誉,促进山葡萄酒行业及生产企业的健康、规范、快速发展,增强市场诚信度,在吉林省食品行业管理办公室支持下,吉林省酿酒协会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反复酝酿基础上,借鉴国际上对葡萄酒实行年份及编号管理的办法,遵照国家经贸委《山葡萄酿酒技术规范》提出的“提高山葡萄酒质量,促进山葡萄酒健康发展并加速与国际接规”的要求,结合吉林省山葡萄酒行业、企业的实际,依据“吉林省酿酒协会章程”制定了吉林省“山葡萄酒证明标识”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要求申请企业为会员单位,企业生产原料要有充分的产量和质量保障,要有能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和产品质量控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工人及检测人员队伍,具有完整的工艺技术文件,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设施及检验仪器,并能按照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建立并实施一整套的有效运行管理制度。产品执行标准为行业标准(QB/T1982-94)或国家标准(GB/T15037-94)。
首批试点企业提出申请后,经吉林省酿酒协会审核,组织了专家组及质检部门对申请企业进行了审查认定。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山葡萄酒基地的面积、品种、产量,库存的山葡萄原酒量,生产工艺、生产设备,质量检测及运行记录,产品标准、操作规程及生产管理制度等六大方面。最后认定吉林省长白山酒业集团、吉林市天池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通化华龙山葡萄有限公司符合证明标识的条件,可以在2003年生产贴有“山葡萄酒证明标识”。标识为圆形图案的防伪标识,上下分别有“山葡萄酒证明标识”和“吉林省酿酒协会”字样,中部有代表本年度该瓶山葡萄酒在本企业生产的数目编号及生产年度、企业代号。二00三年一月二十三日,吉林省酿酒协会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山葡萄酒证明标识即日启用。
山葡萄酒标识制度的实施,标志着吉林省山葡萄酒行业竞争发展逐步从无序到有序,今后,吉林省食品行业管理办公室还将会同吉林省酿酒协会开展山葡萄酒知识普及方面的宣传工作,使山葡萄酒逐步被消费者认识并接受,使吉林省的山葡萄酒走出吉林、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