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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红酒中文标签玩隐身 消费者维权新世界百货赔三倍 [2017/7/5 10:43:34]   来源:中国青年网 编辑:Admin 【字体:|】【打印:打印




  从商场购买的六瓶进口红酒,没有中文标签,较真的消费者打起了维权官司。近日武汉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武汉新世界百货有限公司(下简称新世界百货)构成商业欺诈,向消费者支付购酒款三倍赔偿金57600元。

 

  去年515-16日,陈先生来到建设大道武汉新世界百货,分三次购买了六瓶红酒,包括2瓶“奔富707”,4瓶“作品一号2011”,每瓶售价3200元,货款合计19200元。随后,陈先生发现上述所购红酒均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遂投诉到相关部门。

 

  投诉未果情况下,陈先生又起诉至江汉区人民法院。法院查明,上述两种红酒进口时,获得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卫生证书,卫生证书中明确注明,未加贴中文标签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江汉区法院审理认为,新世界百货辩称陈先生出示的实物并非其所销售的红酒,但未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陈先生所购6瓶进口红酒均未见有撕毁标签的痕迹,新世界百货作为商品的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出售无中文标签的食品,使得消费者无法全面地了解进口商品的产地、进口商、产品性质、保质期等商品信息,会对消费者造成严重误导,判决陈先生返还6瓶红酒,新世界百货返还货款19200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192000元。

 

  一审判决后,新世界百货提起上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新世界百货明知红酒无中文标签仍进行销售,具有主观过错,构成对消费者的消费欺诈。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以商业欺诈为由判处三倍销售价款的赔偿,新世界百货返还货款,并向陈先生支付赔偿金57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