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是全国著名的葡萄酒产区,为更好指引葡萄产业发展,优化葡萄酒产业布局和发展环境,提升烟台国际葡萄?葡萄酒城形象,烟台市成立了国家首个地市级葡萄与葡萄酒局,每年由市财政局拨付1000万元,作为葡萄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重点支持新建酿酒葡萄基地建设、酿酒葡萄苗木繁育和栽培技术研究、葡萄酒庄建设、葡萄酒交易市场和博览中心建设等项目。
烟台市葡萄酒局抽调市科研院所、驻烟高校以及行业组织组成专家组,同时聘请国内外知名葡萄专家共同制定烟台市葡萄产业发展规划。
(一)产业布局
建设“二纵二横”的葡萄酒特色产业带。以张裕卡斯特酒庄为起点,以烟蓬公路和威乌高速(烟台段)为依托,自开发区张裕卡斯特酒庄至龙口建设百公里葡萄海岸长廊,自开发区张裕卡斯特酒庄经蓬莱大柳行、大辛店,经龙口石良镇建设百里葡萄山地长廊。自牟平区、经莱山、福山,至开发区建设环城葡萄酒庄带;自蓬莱开发区向南王镇、大辛店镇、村里集镇、栖霞寨里镇的山地葡萄酒庄带。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新建酿酒葡萄基地50万亩;葡萄酒产量达到50万千升,实现销售收入400亿元,利税突破100亿元;形成20个葡萄酒知名品牌和10个具有特色的葡萄酒庄集群;实现葡萄酒包装材料市内配套供应量达90%以上,配套产业销售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
(三)发展重点
1、加强标准化基地建设。鼓励生产企业或农民合作社自建基地,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相对集中的原则,抓好规模化、规范化原料基地建设。引导企业逐步提高葡萄收购价格,形成农民、企业与财政三方共赢的利益联接机制。争取十二五末,新建规模化、标准化酿酒葡萄基地50万亩,具体分布为蓬莱20万亩、龙口10万亩、招远5万亩、栖霞5万亩、莱阳4万亩、其他县市区6万亩。烟台市葡萄与葡萄酒局按照择优原则对当年新建(企业自建超过500亩,合作社自建超过200亩)规模化、标准化基地进行一次性补助(100-400元/亩)。
2、大力发展葡萄酒庄群。发挥资源优势,鼓励建设集葡萄种植、葡萄酒酿造、休闲旅游和文化推广于一体的葡萄酒庄,着力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品位、有市场”的大型精品酒庄,推动葡萄酒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抓好栖霞台湾农民创业园酒庄群、蓬莱酒庄产业带、莱山区普拉谷酒庄群等酒庄群建设。烟台市葡萄与葡萄酒局对于投资额在 3000 万元(含)以上,当年内建成投产的大型葡萄酒庄项目给予一次性贷款贴息补助。
3、强化葡萄产业科研工作。依托国家级葡萄酒技术中心、国家级葡萄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农业部农产品和苗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级酿酒葡萄良种工程实验室、省级葡萄与葡萄酒行业技术中心,重点突破优良酿酒葡萄品种选育技术、栽培管理技术、葡萄病虫害防治技术、优质葡萄酒酿造工艺优化技术、优质葡萄酒的特征风味物质研究、原料和产品中农残、药残、重金属的监控和分析技术研究等,加速形成有利于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依托科研院所、驻烟高校和行业组织,成立葡萄酒产业专家组,研究制订酿酒葡萄种植和葡萄酒生产等相关技术规程。加强从原料种植开始的基础应用研究,推行标准化管理。加强技术人员培训,培养葡萄酒专业技术人才和文化推广人才,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科技水平,增强产业持续发展后劲。烟台市葡萄与葡萄酒局每年拿出部分经费支持葡萄产业科研工作研究。
(四)政策措施
1、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政府设立葡萄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酿酒葡萄基地建设补助和“烟台葡萄酒”整体品牌打造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葡萄与葡萄酒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各县市区也要加大财政投入,扶持葡萄酒产业做大做强。
2、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把葡萄酒产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制定具体的金融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执行优惠贷款利率,降低贷款门槛,逐步拓宽金融服务领域。扩大对符合条件的葡萄酒企业的授信额度,优先安排贷款资金。开展酿酒葡萄种植保险试点,逐步建立酿酒葡萄种植农业保险政策体系。
3、加强组织保障。市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葡萄酒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葡萄与葡萄酒局作为全市葡萄与葡萄酒产业的主管部门,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葡萄酒产业规划布局的宏观调控,组织协调全市葡萄酒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葡萄酒产业发展领导体系,明确主管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研究制定加快葡萄酒产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通力合作,共同推动我市葡萄酒产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