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前举行的关于申请闲置地、空置地及未开垦地用于种植葡萄作物的公司负责人见面会上,当局宣布将对用于种植葡萄的闲置地、空置地及未开垦地给予三年土地税免税优惠。
	 
	  该会议旨在根据《闲置地、空置地及未开垦地管理法》向申请人说明土地使用和开发的相关规定。尽管免税优惠期限为三年,但在此期间,申请人需缴纳绩效保证金(Performance Guarantee, PG)。
	 
	  农业、畜牧与灌溉部副部长丁图博士表示,希望申请闲置地、空置地及未开垦地使用权的申请人,仅申请实际能够开发的土地面积。若在规定区域内完成开发,可根据自身能力再次申请扩展用地。
	 
	  他补充说,虽然法律允许获批土地在四年内进行开发,但葡萄种植需三年后才能产生收益,因此必须在土地获批后,三年内完成全部种植工作。
	 
	  此外,为确保葡萄种植项目的顺利推进,如遇困难,相关部门将依法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