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日,山东证监局公告,威龙葡萄酒(以下简称威龙股份)及董事长朱秋红、总经理孙砚田、时任董事会秘书白璐因涉及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2023年受到烟台银行龙口支行的民事起诉,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告,直至2024年4月23日在其年报中披露于2024年4月15日收到的民事起诉状。因此,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威龙股份及朱秋红、孙砚田、白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接受行政监管后,应充分吸取教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