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击检查某公司直播带货葡萄酒的视频刷屏朋友圈,市场监管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直播商家有涉嫌虚假宣传、不能提供相关产品报关材料、商标注册证不规范等行为,对涉案商品现场扣押。转发视频的业内人士纷纷点赞该行动,并表示早就该对直播平台的违规现象进行整治了。
WBO发现视频中一款用于直播的“拉图隆河谷法国干红葡萄酒”酒标神似拉图酒庄副牌,并在某电商平台上有售。
1 网友举报葡萄酒直播带货不规范行为,
成都市场监管部门突击查处
据视频显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到网友投诉后,对位于成都市武侯区的某家在线直播售卖葡萄酒的公司进行现场突击检查。被查公司主播还向执法人员表示“经常刷你们的视频,经常看你们去打假……”执法人员以“网友举报网友,网友来查网友”回应。
视频中有款用来直播的酒的酒标上有“RONGHE VALLEY LATOUR”字样,WBO在某电商平台上找到了这款中文名为“拉图隆河谷法国干红葡萄酒”的产品,从酒标来看,这款酒与五大名庄之一的拉图酒庄副牌颇为相似,产区标注是法国南部的朗格多克。目前在某电商平台售价1298元/6支,在详情页还专门强调“单支扫码价1298谁收谁高兴”的字样。
在视频中,市场监管人员在现场发现该公司在直播中存在多项不规范甚至违法行为。
首先,将“原酒进口”宣称为“原瓶原装进口”,涉嫌虚假宣传;
其次,不能提供相关产品的相应报关材料;
最后,未向消费者充分展示酒标信息、展示的商标注册证不规范。
由于该公司未能现场提供相应材料,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涉案产品进行现场扣押并针对其线上虚假宣传的事实展开进一步调查处理。
2 虚假宣传坐实,最高或被罚200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如果属实,则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发布虚假广告,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或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或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如果商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视情节罚款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情节严重可以吊销许可证。
3 业内人士希望平台方提高专业度和监管力度
在小编的朋友圈中,来自全国各地的酒商纷纷为成都市场监管部门的行动点赞,直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都应该严查此类行为。
事实上,相比之前消费者因虚假宣传购买到产品进行投诉、市场监管部门介入查处的流程,本次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最大的亮点在于提前介入,及时中止商家的违法行为。
但是很多酒商直言,除了监管部门,平台方也需要提高专业水平和监管力度,不能任由此类违反行为的频繁出现,相关部门对不作为的平台方也要进行处罚。根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界定,社交平台、直播平台的平台运营商就需要按照电子商务法及办法中对于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数据报告、审核查验、监督管理等基本责任义务,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平台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