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下午,张裕A发布半年度业绩报告: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18.74亿元,同比增加32.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72亿元,同比增加16.69%。
不过,这一业绩仍然没有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2019年同期,张裕A营收、净利润分别为25.58亿元和6.03亿元。
张裕表示,公司所处的葡萄酒行业尚处于成长期,虽然短期内受各种因素影响,市场竞争激烈,葡萄酒市场需求仍然疲软,但从长远来看,国内葡萄酒市场总体处于上升趋势。
尽管张裕集团无偿转让了200多件商标给上市公司。但“张裕”等375件商标仍归属于张裕集团。张裕股份每年需按使用商标的合同产品销售额的0.98%支付商标使用费,这一费用今年上半年为1131万元。
上半年营收近19亿元
作为国产葡萄酒龙头企业,张裕上半年酒类收入近19亿元,其中第二季度延续了第一季度的增长趋势。
根据披露,张裕第二季度营收在7.40亿元,同比增长20.82%,净利润0.85亿元,同比增长1.11%
张裕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生产经营葡萄酒和白兰地,上半年葡萄酒收入13.08亿元,贡献了近七成的营收,同比增长31.85%,白兰地收入5.02亿元,同比增长34.84%。
不过,相比上年同期,葡萄酒毛利率为59.20%,下滑了1.14个百分点,白兰地毛利率为58.91%,提升了2.8个百分点。
从销量上来看,2021年上半年葡萄酒、白兰地销量分别约3万吨和1.4万吨,同比增长12.5%和27%。
不过,同期销售费用大幅增长53.57%,由2.52亿元上涨至3.88亿元,接近于当期净利润,张裕称主要是市场营销费用增长所致。
张裕商标仍归属张裕集团
近日,张裕股份发布关于张裕集团转让相关商标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张裕集团应向股份公司无偿转让符合条件的国内商标180件,国外注册的商标33件。
截至目前,除“aurora”这一件商标因无效而无法办理转让外,张裕集团承诺转让的其他179件国内商标已无偿转让给张裕股份;除在马来西亚、加拿大注册的4件商标正处于转让过程中外,张裕集团承诺转让的其他29件国外商标已无偿转让给上市公司。
不过,这一批转让的商标中并不含“张裕”商标,张裕集团给出的理由是“无法剥离”。
搜狐财经搜索发现,包括“张裕”、“张裕白兰地”在内的375件商标,仍归属于张裕集团。
按此前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约定,张裕集团承诺每年由张裕股份支付给张裕集团的商标使用费由张裕集团主要用于宣传相关商标和产品。
张裕集团2013年至2017年共收取商标使用费约4.2亿元,其中5002多万元已用于相关宣传,差额约1.6亿元;2018年和2019年共收取商标使用费1.6亿元,其中51%应用于宣传,差额6714万元。
2013年至2018年,张裕集团应用于宣传张裕等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商标使用费差额累计约2.3亿元。
张裕集团承诺,将上述差额以应收取的2019至2022年4个年度的商标使用费予以抵顶,如有不足则不足部分在2023年一次性补齐,如有多余则从出现多余的年度开始收取多余部分的商标使用费。
按照2019年4月董事会决议,张裕股份每年支付张裕集团商标使用费,按张裕股份使用商标的合同产品销售额的2%计算,改为0.98%计算,同时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中的“商标使用费主要用于宣传本商标和本合同产品”修改为“不用于宣传本商标和本合同产品”。
根据披露,2021年上半年,商标使用费为1131万元,同比增长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