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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裁定澳葡萄酒存在倾销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 [2020/11/27 16:53:07]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Admin 【字体:|】【打印:打印

 

  在回应中方决定对澳大利亚葡萄酒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问题时,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27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对于发展中澳关系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我们始终认为,一个健康稳定的中澳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共同利益。希望澳方多做有利于中澳互信与合作、符合中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事,为推动中澳关系重回正轨提供条件。

 

  1127日,商务部网站发布《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59号 关于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的公告》。《公告》通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0818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0年第3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公告》显示,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存在倾销,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同时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20112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赵立坚强调,中方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外国输华产品采取相关措施,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也是对中国国内产业和消费者负责的行为。同时,相互尊重是各国间开展务实合作的基础和前提。澳方应切实秉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的原则处理两国关系,多做有利于增进中澳互信、符合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精神的事,为两国务实合作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