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经过与公众和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长时间的协商,美国财政部烟酒税收与贸易局(TTB)签署一项文件,对酒精饮料标签上的与健康有关的内容做了最终规定final
regulations。该规定于2003年3月3日在《Federal Register》上正式公布。具体规定如下:
1、标签和广告不得含有任何不真实或容易产生误导性的健康方面的内容。
2、除如下情况,健康声明将被视为具有误导性:
A、健康声明是真实的并具有科学或医学证据;
B、列出适度饮酒和过度饮酒对健康的危害;
C、标明饮酒会产生危险的消费群体。
3、“引导性”声明(该声明可引导消费者向第三方寻求更多信息)将被假定有误导性,除非附有特别声明。TTB的规定还提供了一个特别声明的样本:“本说明并不鼓励您因为健康的原因而饮酒或增加饮酒量”。
4、如有需要,TTB将就标签上特殊的健康声明与FDA协商。如果FDA认定该声明与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案不符,TTB就不批准该标签。对于酒类广告内容,TTB也采取类似原则评估并在适当情况下与FDA协商。虽然FDA的标签规定并不涉及广告而且在发布前也不必获得TTB的预先批准,但TTB可以对其实施管理并有权撤消广告。
在过去的几年,人们围绕酒精饮料标签上的健康声明一直争论不休。一些人主张,除政府规定的警示性内容之外,还应该在酒精饮料标签或酒类广告上标明与健康有关的声明。虽然一些研究表明,适度饮酒对某些人的健康可能有益,但酒精对某些人或者那些经常嗜酒人的确会产生不利影响。酒精的不利影响使许多人强烈反对任何鼓励酒精消费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