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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余亩葡萄喷上农药全毁 180余户果农七年辗转维权 [2018/12/22 16:36:10]   来源:水母网 编辑:Admin

 

  日前,蓬莱市北沟镇宋家店村民宋某经过长达7年的艰苦维权,终于拿到了某农药厂的葡萄损失赔偿金。2011年夏,宋某使用该农药厂一款农药喷洒正在结籽的葡萄后,结果遭遇葡萄叶枯萎、果实掉落等现象,和宋某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同时使用该农药的180余户果农。在经过长达近7年的艰难取证、立案,拉锯战一般的诉讼维权、胜诉后执行,这180余户果农全部从法院领回了胜诉后的赔偿款。

    

  喷完农药数百亩葡萄烧了苗

    

  20116月,蓬莱北沟镇宋家店村宋某使用本村一家农药经销铺售卖的某品牌农药后,正开花结果的葡萄出现藤叶枯萎、果实掉落的现象。

    

  当时,宋某以为是自己使用农药的配比不合适,为此懊恼不已时,得知同村和周边几个村庄共约180余户村民家的葡萄也几乎都出现了这样的状况。一打听,都是在喷洒这款农药后,“葡萄才发了蔫”的。宋某这才怀疑是农药出了问题。

    

  事发后,宋某同部分受损村民找到了农药经销商,并先后联系上从厂家总经销商到区域销售代表等,一同来到这180余户果农家的受损葡萄地逐家逐户查验登记。

    

  一份登记于20116月的资料显示,包括宋某在内的180多户果农葡萄受损面积超过700亩,直接经济损失490多万元。宋某解释说,这份资料是厂商代表到果农葡萄地现场查看登记的,当时的厂商代表看到出现这么大面积因农药使用不当,给果农造成葡萄损失的事件,还是非常重视,在进行前期的处理上有一个积极的态度,受害果农代表还曾到总经销商公司进行了多次交涉。

    

  一年过去赔付事宜没了影

    

  事件发生后,宋某等果农们面临着当年葡萄绝收减产的无奈局面,对于当季葡萄直接经济损失,他们也寄希望厂商方面的赔偿。宋某说,当时看到他们积极在登记核实受损情况,大家虽然心里有怨气,但并没有过多的担心。相反,他们还为这家农药公司从厂部到销售市场各级责任人前期这么负责任的态度而欣慰,认为出现问题不要紧,农药公司厂商都没有扯皮。

    

  在观望与等待中,村民们等来了第二年的葡萄种植季,可这“陈年旧账”还没有解决。宋某等果农们开始找自己当初购买农药的经销商,对方告知这事归上一级代理商处理,然而代理商称他解决不了此事,还是得厂家来解决。

    

  宋某等辗转找到厂家代表,对方这时候拿出意见“农药本身没有问题,果农们是因为自己对农药使用配比不当,才导致的葡萄出现问题。厂家没有责任,所以拒绝对葡萄损失进行赔付。”

    

  近一年下来,听到这个结果,宋某等村民们一下子慌了神,也彻底愤怒了。

    

  举证鉴定成“无头之蝇”

    

  宋某等村民们认为,厂商当初到现场来查看登记损失,不过是权宜之计。他们怀疑其真正的目的是,一年过去后这些枯萎的葡萄重新长出新枝条,使用过的农药也会因为时间久远分化或者自然挥发。这样,一些维权的相关证据就找不到了,维权的村民们要对这些受损果苗进行鉴定的话,也就“无据可依”了。

    

  这不等于给大家伙挖了个坑吗?只是,接下来宋某等180余户村民要来填这个“坑”,足足花费了七年时间。

    

  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张有能是全程参与经办此案的律师。他介绍,刚接手时药害发生已经过去一年多,确实面临着“葡萄受损与农药之间因果关系的鉴定困难”、“村民使用该农药计量配比的举证困难”,特别是,180余户村民分布在30多个自然村,受损葡萄面积超过700亩,要逐家逐户现场调查了解,其工作量几乎难以想象。

    

  更棘手的是,也如宋某等村民怀疑厂商的那样,一年过去了,这些证据几乎都难以收集。既然没有有利证据,从何去谈维权?从何索赔损失?

    

  自相矛盾的使用说明成突破口

    

  看到这些朴实的果农心急如焚,从农村娃成长起来的张有能律师深深理解乡亲们此刻的无奈与无助,他同样为厂家的这种态度而愤怒,并决定进行风险代理,先期不收一分钱为村民们维权索赔打官司。

    

  由于涉及人数众多,情况复杂,而且工作量巨大,没有有效的证据,法院根本不予以立案。见状,张有能没有和村民一样陷入无绪状态中,而是冷静地分析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以及来龙去脉,寻找关键性的突破口。

    

  最后,张有能在宋某等村民、经销商等处收集到厂家提供的一份宣传海报及葡萄优质高产技术手册。宋某称,他们正是根据这个宣传海报购买的该农药,并根据上面提供的使用比例进行配比喷洒的,且在使用农药前,村里的经销商还电话联系过总经销商客服,确认喷洒比例。

    

  对比村民们提供的药瓶样品与宣传海报,张有能看到药瓶上的使用说明范围,没有包括葡萄、苹果,但是其提供的宣传海报却明确地说可以用于葡萄,这是明显的自相矛盾,也是案件的关键性突破口。

    

  由于这180余户村民的情况大致相同,但此案涉及面广、影响大,一旦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因此,在法院立案初期就碰到了一些困难,法院也考虑到这种案子的复杂性,让广大农民先立一个案子,等这一个案子有结果再诉其他的,以减少村民的损失。就这样,张有能决定先替一个村民进行诉讼维权,一旦成功的话,剩下的就基本一样了。

    

  七年辗转维权索赔路

    

  维权战略思路一旦决定,接下来就是照此进行证据的整理、诉讼材料的准备,以及动态地应对事件的发展变化。

    

  张有能决定从果农宋某维权索赔开始,这时距离事发时间已经是一年半了。2012年底,拿着厂商代表最初到葡萄地查看认可的损失表,与经销商、厂家交涉的电话录音,以及那份关键的宣传海报等等音视频、照片、实物证据,蓬莱市当地法院终于受理此案。

    

  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农药公司厂商方面始终认为,宋某葡萄损失与农药无关,农药的质量没有问题,使宋某葡萄受损的原因不明,可能是其使用过程中对农药的配药比例掌握不当所致。因此,厂家和销售商都没有责任和义务来对宋某的葡萄损失进行赔付。何况,宋某的葡萄倒地损失了多少,经济价值如何评估界定,都不能拿模糊的想当然的概念要求厂商赔偿。

    

  张有能说,厂商方面也不是没有道理,但是宋某等村民们大面积同时使用该农药后出现的葡萄损失也是事实,并通过各种录音等证据依法应对。接下来双方展开了拉锯式的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直到20162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定此案“宋某因为在使用农药过程中,还配比了其他农药,且葡萄减产还与天气、管理等其他因素有关,农药厂商也存在对药品宣传功效夸大,故判定农药厂商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事情发生到最终胜诉,宋某对法院这一判决结果也表示满意。

    

  宋某的维权索赔官司结束了,然而其余180多户果农的维权路才刚刚开始。张有能律师说,好在其他的维权诉讼官司其程序大致相同,但同样经历了多次开庭出庭,又经历了一审二审,到最终法院判决村民们胜诉,以及最后执行。

    

  截至201811月下旬,最后一笔执行款发到受损村民的手中,这场长达7年共180余户村民的维权索赔官司才最终宣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