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乐东黎族自治县食药监局了解到,近日,乐东尖峰浙客隆购物中心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被罚款5000元。
乐东尖峰浙客隆购物中心位于海南省乐东县尖峰镇岭头村二队,法定代表人刘永南。9月4日,乐东黎族自治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乐东尖峰浙客隆购物中心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在该店的门口收银台边上的酒类货架上放有5种没有中文标签的葡萄酒。
这5种葡萄酒标识的品名和数量分别为:ROSSOVERONA2014共3瓶;RECCHIADAL1906共2瓶;Vernaiolo2016共3瓶;SASYRTOSCANA2013共2瓶;AMARONE2014共3瓶。该购物中心负责人现场未能提供上述酒的中文标签、来货清单及检验合格证明。该批酒的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葡萄酒进行扣押,同时对该购物中心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现场检查过程进行拍照。
据当事人介绍,该购物中心2018年4月左右开始营业,5月,他从天津市一个朋友从海外代购回来以上5种没有中文标签的葡萄酒,共13瓶没有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并且还没有销售出去,9月4日就执法人员查获。
据悉,当事人购进的5种没有中文标签的葡萄酒没有销售出去,没有获利没有违法所得,货值金额964元。9月29日,食药监部门没收其违法经营5种没有中文标签的葡萄酒共13瓶,并处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